南寧軌道交通工程建設項目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取得新突破
本報訊(記者尹海明 通訊員李川)為切實加強南寧軌道交通工程建設項目廉政建設,有效防止和減少職務犯罪的發(fā)生,11月1日,市人民檢察院、市國資委、南寧軌道交通有限責任公司三方共同簽訂《南寧軌道交通工程建設項目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備忘錄》(以下簡稱《備忘錄》),標志著南寧軌道交通工程建設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備忘錄》中明確提出,一要加強組織領導,聯合成立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領導小組,為開展工作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二要建立完善幾項工作機制,保證懲防體系建設穩(wěn)步推進。通過建立預防職務犯罪聯席會議制度、違法違紀情況通報制度、職務犯罪線索移交制度、檢察建議反饋制度、預防職務犯罪調查研究制度和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制度,為預防職務犯罪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三要實施陽光管理,建立五個預防監(jiān)督機制提高預防能力。
南寧軌道交通有限責任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堅持把預防關口前移,建立健全監(jiān)督制約機制,嚴格把關,將職務犯罪防患于未然;秉公用權,陽光廉政,將軌道交通建設成為優(yōu)質工程、廉潔工程,為南寧市經濟社會實現跨越式發(fā)展貢獻南寧地鐵人應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