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比選采購活動中失信行為的通告
關于比選采購活動中失信行為的通告
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我司”)運營分公司場段文化標識牌采購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以公開比選的方式于2021年7月23日進行了比選采購,并于2021年8月10日對比選結果進行了公示。2021年9月13日,我司向排名第一的比選申請人廣西匠皇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匠皇公司”)發(fā)起中選通知書通知簽訂項目合同,2021年10月14日匠皇公司來函稱因供貨材料價格上漲無法如期交貨,放棄本項目中選資格。隨后,排名第二的比選申請人廣西培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培福公司”)同樣因故放棄本項目中選資格。
鑒于本項目的比選有效期為90天(自比選申請截止時間2021年7月23日起),我司認為匠皇公司、培福公司已閱知并接受比選文件條款中關于時間范圍和申請報價約定,而匠皇公司、培福公司放棄中選資格,違背了比選采購活動應當遵循的“誠實信用”原則。
匠皇公司、培福公司的上述行為使我司的項目進度滯后,同時也增加了項目的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對我公司招標投標活動秩序造成了不良影響。為了共同維護采購活動市場的良好秩序,也為了防范履約風險,我司決定根據《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不良信用名單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guī)定,對匠皇公司、培福公司的以上失信行為予以公布,同時將匠皇公司、培福公司納入我司采購項目不良信用名單,期限為六個月,從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