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合同履約過程中失信行為的通告
關于合同履約過程中失信行為的通告
南寧軌道交通AFC系統(tǒng)5號線云BOM設備采購項目以公開比選的方式于2021年8月19日進行了比選采購,2021年9月23日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我司”)與比選中選商廣州廣電運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電運通公司”)完成了合同簽訂。
根據(jù)合同供貨要求,我司于9月24日發(fā)送交貨通知單至廣電運通公司,要求其于2021年10月25日前完成供貨。最終廣電運通公司未能按照合同要求的品牌及時間進行供貨。
廣電運通公司的上述行為使我司的項目進度滯后,同時也增加了項目的時間成本和經(jīng)濟成本,對我公司合同履約秩序造成了不良影響。為了共同維護采購活動市場的良好秩序,也為了防范履約風險,我司決定根據(jù)《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不良信用名單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guī)定,將廣電運通公司納入我司采購項目不良信用名單,從2022年5月20日起至2022年11月20日止,期限為六個月。
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