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寧軌道智慧生活集團關鍵戰(zhàn)略業(yè)務能力提升陪跑計劃培訓課程采購項目比選公告
2024年南寧軌道智慧生活集團關鍵戰(zhàn)略業(yè)務能力提升陪跑計劃培訓課程
采購項目比選公告
一、 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2024年南寧軌道智慧生活集團關鍵戰(zhàn)略業(yè)務能力提升陪跑計劃培訓課程采購項目比選人為南寧軌道智慧生活服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比選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yè)自有資金。
二、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
項目編號:GDZH-RLB-BX-FW-2024001
項目名稱:2024年南寧軌道智慧生活集團關鍵戰(zhàn)略業(yè)務能力提升陪跑計劃培訓課程采購項目
比選范圍:采購2024年南寧軌道智慧生活集團關鍵戰(zhàn)略業(yè)務能力提升陪跑計劃培訓課程服務。具體要求詳見需求書。
項目規(guī)模:暫定每場專題培訓課程100人以內,具體要求詳見比選文件。
項目含稅控制價:823000元。
服務地點:南寧市指定地點。
三、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比選申請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2 本次比選要求比選申請人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履約能力;具有合法的經(jīng)營資格及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3 業(yè)績要求:近三年內(2021年1月1日至比選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承接過培訓對象25人及以上的管理人員培訓課程項目或培訓服務單項合同20萬元及以上業(yè)績,提供培訓服務合同作為業(yè)績證明。
3.4 比選申請人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或業(yè)主取消比選申請資格的處罰期內,且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chǎn)被接管、破產(chǎn)狀態(tài);比選申請截止時間前3年內沒有騙取中選、嚴重違約或重大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的情況及其他重大違法記錄和無不良信用記錄。
3.5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或不同單位實際控制人互為夫妻關系的,或不同單位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相互交叉任職的,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標段)比選申請或者未劃分標包(標段)的同一比選項目(標的)的比選申請。
3.6 沒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3.7 沒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8 有關聯(lián)關系的企業(yè)(隸屬同一集團、有股權關系、控制關系等),只允許其中一家參與比選。
3.9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比選申請。
四、資格審查方式
本項目對比選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比選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比選文件的獲取
5.1 比選文件獲?。?/span>
本項目不發(fā)放紙質文件,請各比選申請人自行網(wǎng)上下載。下載網(wǎng)址: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官網(wǎng)(http://1001powerfulaffirmations.com/html/9489/)和中國e車網(wǎng)(http://www.ecrrc.com)。
注:比選申請人如未完整下載相關文件,或由于未及時關注比選文件補充通知(補遺)、答疑等相關項目信息而影響比選申請的,其責任由比選申請人自行承擔。
六、比選申請截止時間和地點
6.1 比選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024年9月11日9時00分(北京時間)。
6.2 比選申請文件遞交方式:現(xiàn)場遞交方式。比選申請文件原則上不允許采用郵寄的方式,比選人不對郵寄比選申請文件造成的后果負責。
6.3 比選申請文件遞交地點:南寧軌道智慧生活服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廣西南寧市青秀區(qū)鳳嶺北路111號南寧國際旅游中心C座15樓小會議室)。
6.4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者未按比選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選申請文件將被拒絕。
七、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選公告同時在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官網(wǎng)(http://1001powerfulaffirmations.com)、中國e車網(wǎng)(http://www.ecrrc.com)發(fā)布。
八、比選紀律監(jiān)督部門及電話:
南寧軌道智慧生活服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監(jiān)督部門電話:0771-5500833。
九、聯(lián)系方式:
比選人:南寧軌道智慧生活服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廣西南寧市青秀區(qū)鳳嶺北路111號南寧國際旅游中心C座17樓
郵編:530000
聯(lián)系人:梁女士
電話:0771-5534171
2024年南寧軌道智慧生活集團關鍵戰(zhàn)略業(yè)務能力提升陪跑計劃培訓課程采購項目比選文件9.2(1).docx